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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若非雍京城的生意已经被崔家百宝阁包圆了,他都想不出海在雍京干了。

    其中利润实在是高。

    这念头吴老大也就是想想,前期的投入成本太高,他没那个财力。而且他也没有那个身份背景让雍京有头有脸的人物,关顾他的铺子。

    而瑾初农庄的规模一再扩大,想来大雍境内其他的州府,很快都会有售卖庄子里货物的商人。

    他是赶不上这口热乎的了,好在海外的市场还是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在清楚瑾初农庄吃食味道的时候,吴老大知道他要真正的发财了。

    手下很快就拿来了一个白瓷瓶,里面装着草莓果酒。还有一个小小的白瓷罐,罐子上有两颗草莓,竖着写了“瑾初农庄草莓果酱”几个字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手下还贴心的带了一个小瓷杯,以及一柄小木勺。

    白瓷瓶口有塞子堵着,那塞子用红布裹着,吴老大捏住红布顶端,一把将其拽开。

    “好香!”

    史密斯闻到一股香甜的草莓味,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吴老大手里的白瓷瓶,微红干净的酒液从瓶口流出,白瓷小杯中红白相映,煞是好看。

    “真漂亮啊。”史密斯忍不住感叹。

    吴老大将这草莓酒送到史密斯眼前,“这可是今年唯一一个被选为贡酒的草莓果酒,喝起来有酒味,也有草莓的香甜。但是并不腻人,反而有一股清透之感。”

    史密斯听着吴老大的形容,他一边馋的吞咽口水,一边诧异道:“大雍今年的贡酒,竟然不是何家的酒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啊,瑾初农庄的酒这样好喝,咱们陛下有品位,咋能尝不出哪个好哪个差呢?”

    吴老大说的认真,他看着史密斯惊讶的模样,就知道这厮回去会与不少人说这事。

    “快喝酒看看。”

    在吴老大的催促下,史密斯结果酒杯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“哇!好喝啊!甜甜的,五王子一定会喜欢!”

    史密斯觉得这次肯定错不了。

    吴老大的手下接过了史密斯手里的酒杯,在吴老大的示意下,开了草莓果酱。

    “你再尝尝这个,要是觉得好吃,我给你留一点。”

    吴老大让手下将草莓果酱和木勺给史密斯,史密斯低头看手里的小瓷瓶,里面红彤彤的,味道香甜。

    果酱他们罗欧也是有的,是贵族们的吃食。

    因为制作果酱需要大量的糖,吃多了会觉得甜腻。一般来说都是泡水,或者抹在面包上吃。

    对于果酱史密斯没有太多的兴奋,他虽然是末流贵族,但也不缺果酱吃的。

    史密斯高挺的鼻子动了动,嗯,草莓果酱也很香甜。吴老大这次的货,味道闻着都是特别好的。

    因为想快点买酒,史密斯没有耽误太多时间,直接用木勺挖了一点的果酱送入口中。

    他没有挖太多,怕甜的受不住。

    谁知果酱刚入口,史密斯就迫不及待的又挖了一大勺往嘴里送。

    天啊,为什么没有告诉他,这个果酱竟然这样的好吃!

    果酱虽然甜,但是那个甜并不会让人发腻。而且有草莓本身带着的一点酸,他就像是在吃新鲜的草莓一样,酸酸甜甜,十分的可口,让人欲罢不能。

    “吴,我辛辛苦苦赚的金币,今天要全部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史密斯捧着果酱,痛并快了又吃了好大一口。

    第116章

    这次史密斯是真的大出血了,他知道吴老大是个商人,只要托马的钱给的足够多。卖给他的货,也会卖给托马。

    酒的话,以他的财力是没有办法包圆的。但是草莓果酱,他可以包圆。

    到时候和草莓果酒一起给五王子送过去,只要得到了五王子的喜爱,他的这桩生意就算是成了。

    史密斯虽然没有办法一个人包圆吴老大手里的酒,但他有人脉。

    回去之后,史密斯联系了所有能联系的人,想让他们去买吴老大手里的酒。

    史密斯信里写了吴老大手里的酒才是大雍今年的贡酒,比何家的酒好喝。让交好的商人们最好买吴老大的酒,不要等何家的商船来,费劲吧啦的讨好何家商人,买那点酒了。

    这里史密斯也留了一个心眼,没有说草莓果酒才是贡酒,他还要藏着等两日后给五王子送过去呢。

    反正烈酒也好喝的不行,管它有没有那个头衔,喝起来比何家的酒好就可以。

    而且吴老大手里确实有贡酒,何家的酒今年也不是贡酒,他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嘛。

    对于吴老大商船的酒味道如何,除了史密斯以外,没有罗欧的商人尝过。

    收到信的罗欧商人们,没有太在意史密斯说的味道好。他们更在意的是贡酒竟然易主了。

    史密斯有交好的人,他交好的那些人,也有其他交好的。就这样一传十,十传百的,很快罗欧的贵族圈子里,全都知道何家酒今年不是贡酒的消息了。

    不是大雍皇帝喝的贡酒,那在他们的眼中档次就不行了。

    看在酒好喝的份上肯定会买,就是不会像之前一样,没钱也要打肿脸充胖子,要买好多回去充门面。

    史密斯虽然说了吴老大那边有贡酒,但是消息传送需要时间。

    两日后,五王子的成年礼上。

    托马穿着定制的礼服,胸前带着翡翠胸针。他撑着镶金的拐杖,胖墩墩的身体快速的朝着不远处与人交流的史密斯靠近。